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以人为本,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沈壮海 罗永宽
副组长:孙燕 刘水静
成 员:罗永宽 孙燕 王延诏 唐皇凤 陈世锋 袁丽华 刘水静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 丁俊萍 杨军 宋俭 袁银传 杨礼银 简繁 李楠 倪素香 佘双好 张燕 陈巧云 李彬
三、复试线与招生指标
依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初试成绩情况,划定学院2023年硕士复试分数线(见表1)。
表 1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可用招生指标
统招上线人数
复试比例(%)
外语
政治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50
60
90
90
345
2
2
1
中共党史
50
60
90
90
375
5
7
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0
60
90
90
355
8
21
1.63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50
60
90
90
355
4
5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50
60
90
90
355
7
16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50
60
90
90
355
3
2
党的建设
50
60
90
90
355
5
4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50
60
90
90
355
5
4
思想政治教育
50
60
90
90
345
9
9
1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55
60
200
/
350
4
3
0.75
党的建设(单考)
30
40
45
45
215
20
25
1.25
强军计划
30
30
45
45
225
/
3
/
四、复试名单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学院不单独通知,请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加QQ群:315062673@qq.com,进群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各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若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高低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3月23-24日。
1、3月23日8:00-12:00为报到、资格审查。
2、3月23日14:00-16:00为专业课笔试时间。
3、3月23日16:10-17:00为心理测试时间
4、3月24日8:00-17:00为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笔试、面试地点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心理素质、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三个部分。
(四)资格审查
1、3月23日9:00-12:00为报到、资格审查时间。
全日制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强军计划考生需持初试准考证、军官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全日制考生需持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须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15室
(五)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
六、成绩核算及拟录取
(一)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综合成绩×40%
复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2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
(二)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总评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复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四)综合面试期间同时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小2]
(五)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七、调剂
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录取情况和剩余指标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和制定具体的调剂政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他相关要求
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所有涉招人员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为准。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4279(工作时间开通),Email:ht006692@whu.edu.cn。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17日